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了更好地为抗震救灾工作搞好统计服务,发挥统计优势,形成省、市统计联动机制,四川省统计局先后发出《关于紧紧围绕统计系统报送抗震救灾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关于填报〈统计系统5•12地震受灾情况统计表〉(日报表)的通知》、《关于加强对救灾款物监管的通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抗震救灾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统计局要进一步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主动开展相关的统计服务工作。
――对灾情信息报送提出要求。为充分了解各地统计部门的受灾状况,及时报道各地统计部门在抗震救灾中所开展的工作,四川省统计局要求各市(州)统计局报送相关材料时严格把关,抓住“抗震救灾”这个主题,紧紧围绕统计系统、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来报送相关内容。
――部署填报灾情日报表。为及时上报我省统计系统受灾情况,四川省统计局及时部署国家统计局财基司下发的《统计系统5•12地震受灾情况统计表》(该表为日报表),要求各地统计局认真收集灾情,按要求及时上报省统计局相关处室。
――加强对救灾款物监管。为全面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切实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在接受、分配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特要求做到:1、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2、对救灾款物接收、分配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款物收支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流向合理,真正用于救人救命、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用于灾区恢复重建;3、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公开、公示抗震救灾款物收支情况,接受监督,以管理规范、运作透明、监督有效取信于民;4、对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局纪检组和当地党委;对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提出处理建议。
――加强抗震救灾统计服务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灾区现有的各类统计资料进行整理和二次开发,积极开展地震灾害对地方经济影响的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供地方党委、政府参考,用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支援救灾、支持灾后重建工作;二是各地要及时把在抗震救灾中开展统计优质服务工作情况和好的经验加载到省局网站“抗震救灾专栏”,以便各地相互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