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统计管理条例》,东湖区统计局遵照市人大财经委、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区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在自查阶段取得不错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东人财发[2008]01号)。同时成立了以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徐小玲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统计局局长刘老徐,小组成员由区统计局副局长涂韶勇、何小军、李平富担任。
二是精心组织。通过层层动员,区直系统计、街道、企业报表单位积极配合参与,在自查中规范和不断完善。多次召开各专业人同参加的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研究检查重点、步骤、方法,制定了东湖区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方案对自查抽查内容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自查抽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
三是跟踪落实。对自查工作我局积极跟踪落实,收集了解掌握报表单位的自查情况,目前,我区共发放自查表120份,目前回收自查表109份,回收率为90.8%。并了解到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依法能够正常履行;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2007年我区共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案二件,结案二件。在自查过程中,对所有未按规定办理或未更换统计从业资格证的单位,要求在今年内进行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