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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统计局量化考评基层统计工作

江西统计信息网   2008-07-23 14:52:30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统计工作秩序,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而推动全县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公众服务,新干统计局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干府字[2007]40号)的要求,经意见征询、充分讨论,研究制定了《新干县2008年度乡镇统计工作量化考核评比办法》和《新干县2008年县直单位统计工作考评办法》,近日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干县2008年度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干办字[2008]119号)。考评办法以百分制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统计基础、统计报表、普查调查和统计服务等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年终考评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审定,作为衡量乡镇和县直单位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并按比例折算计入政府重要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总分。

 

  (新干县统计局:刘剑祥、祝建辉)


供稿: 吉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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