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湖区统计局根据本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局的效能建设制度,具体为:《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等八项制度。
同时,切实增强东湖区统计局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统计部门新形象。局党组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必须按照局领导班子提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严格履行。
一是必须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做到“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
二是严格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实现“四个转变”。八项工作承诺:一是不让虚假的数据在我这里进出;二是不让统计的信誉因我受到损害;三是不让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在我这里受阻碍;四是不让影响和谐的事在我这里发生;五是不让统计工作的秘密在我这里泄露;六是不让统计人的形象因我受到破坏;七是不让不正之风在我这里滋生;八是不让违法违纪的现象在我身上出现。提升服务理念实现“四个转变”:在服务意识上由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在服务时效上由事后服务向超前服务转变,在服务内容上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在服务层次上由一般服务向深层次服务转变。并作为区统计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的行为准则。
三是服务标准承诺。一是文明服务,接受监督。工作人员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二是切实履职尽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不脱岗、空岗,办事一视同仁,无亲疏远近之别。三是服务负责。凡首先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到位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