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统办字[2007]21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
为了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执法队伍,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全面提高统计执法水平,经研究,定于5月30日—31日在南昌举办全省统计系统统计检查员培训班,培训班特邀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恒担任主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执法检查实务;统计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法律文书规范;统计行政复议和诉讼;执法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培训时间:5月29日下午报到,5月30至31日培训。
培训地点:都市商务宾馆[南昌市解放西路龙王庙东方明珠城斜对面(汽车站、火车站、广场乘11路外线车到东方明珠城站下,洪城大市场坐207路车到明珠城下,向东50米)]。
培训对象:各设区市法规处(科)负责人1名。各县(区)执法检查员骨干1名(不含开发区、风景区、园区等非行政区划)。
有关要求:
1、请各地于5月2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省统计局法规处。
2、由于受培训场地限制,严格控制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见附表)。
联系人:万智勇
联系电话:0791—6220027
电子邮件:fgc6262617@sina.com.cn
宾馆总台电话:0791—8236666
附件:各设区市检查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各设区市检查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 南昌 |
10人 |
| 景德镇市 |
5人 |
| 萍乡市 |
6人 |
| 新余市 |
3人 |
| 九江市 |
13人 |
| 鹰潭市 |
4人 |
| 上饶市 |
13人 |
| 宜春市 |
11人 |
| 吉安市 |
14人 |
| 抚州市 |
12人 |
| 赣州市 |
19人 |
| 总计 |
1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