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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统计检查员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统计局   2007-05-18 08:24:23

赣统办字[2007]21

 

各设区市统计局:

 

  为了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执法队伍,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全面提高统计执法水平,经研究,定于530日—31日在南昌举办全省统计系统统计检查员培训班,培训班特邀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恒担任主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执法检查实务;统计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法律文书规范;统计行政复议和诉讼;执法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培训时间:529日下午报到,53031日培训。

 

  培训地点:都市商务宾馆[南昌市解放西路龙王庙东方明珠城斜对面(汽车站、火车站、广场乘11路外线车到东方明珠城站下,洪城大市场坐207路车到明珠城下,向东50米)]

 

  培训对象:各设区市法规处(科)负责人1名。各县(区)执法检查员骨干1名(不含开发区、风景区、园区等非行政区划)。

 

  有关要求:

 

  1、请各地于52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省统计局法规处。

 

  2、由于受培训场地限制,严格控制参加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见附表)。

 

  联系人:万智勇

 

  联系电话:07916220027

 

  电子邮件:fgc6262617@sina.com.cn

 

  宾馆总台电话:07918236666

 

  附件:各设区市检查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各设区市检查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南昌 10人
景德镇市 5人
萍乡市 6人
新余市 3人
九江市 13人
鹰潭市 4人
上饶市 13人
宜春市 11人
吉安市 14人
抚州市 12人
赣州市 19人
总计 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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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统计局主办 E_mail:wlxxb_jx@stats.gov.cn
办公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 邮编:3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