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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并轨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统计局   2007-05-25 11:23:20

赣统字[2007]52

 

各设区市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试行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并轨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0762号)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定于20076月份,从1-5月“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开始,试行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报送时间并轨,即大中型企业的进度报表,统一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要求的报送时间,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设区市统计局按照制度规定要求,组织大中型企业,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报送“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表)月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季报和“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定货”(B203表)季报。

 

  二、上报时间

 

  本次试行并轨的报表上报时间详见附件。请各地区以此为依据,修改并轨的报表在联网直报系统的报送时间,并组织企业按时上报数据。

 

  各地要精心组织,将并轨报送要求布置到辖区内直报企业,准确、及时做好联网直报并轨报表报送工作,审核、汇总联网直报系统中的数据,提高数据质量。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通过联网直报并轨报送的报表清单

 

报告期别

报送日期

B201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月报

7512时前

B202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季报

618日前

B203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

季报

79日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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