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统字[2007]24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
为了提高全省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力争三年迈上一个台阶”的目标,现将2007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要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扎扎实实地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宣传、认定发证和数据库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全面推进统计队伍建设,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周密部署,强化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措施
1、做好宣传发动。2006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各市、县、区工作开展不平衡,距离“全员持证”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在今年的工作中,各地要在认真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渠道大力宣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使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深入到基层,使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普遍认识、了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强化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意识。
2、进行目标管理。为了使“三年迈上一个台阶”的目标落到实处,省局继续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列入年终对各设区市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任务逐级分解,确保任务完成。
3、做好调查摸底。各地要利用基本单位调查资料和日常执法掌握的情况等多种方式,摸清辖区内符合办证、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数量,列出计划,逐一落实。
4、进行依法检查。为了加大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力度,在各地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应将各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情况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
三、明确要求,抓好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责任落实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是全省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市必须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和分解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完成任务。
2、各设区市统计局局长是确保完成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和具体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局长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为确保任务完成提供组织保障。
3、省局将不断建立激励机制,适时开展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并将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奖励。
附件:2007年全省统计从业人员办证目标任务一览表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全省统计从业人员办证目标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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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目标任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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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昌 市
景德镇市
萍 乡 市
九 江 市
新 余 市
鹰 潭 市
赣 州 市
吉 安 市
宜 春 市
抚 州 市
上 饶 市 |
700
200
300
600
150
150
750
600
600
500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