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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江西统计信息网 2007-08-29 10:34:19
赣统字[2007]85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07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6日举行(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为了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程序,属于国家级考试,是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考试期间,凡设考点的市、县(区)统计局要有领导参加巡考,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省统计局也将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巡考。
二、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
各地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任何地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违规操作。
三、严肃考试纪律,防止不正之风
要严肃考风考纪,主考人员、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到位。对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损害考生利益等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应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有关违纪处罚规定严肃处理。对考试工作中涉及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省局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提高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要严格执行国家对考试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保密措施,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各地要严格做好试卷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如发现泄密问题,按国家保密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点、考场的设置
考点、考场的设置工作由各市、县、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每个考点入口处应标明“2007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江西XX考点”,并张贴“考场安排平面图,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每个教室门口应标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第X考场并标明准考证起止号。准考证应在9月14日前发到考生手中。
六、试卷的运送、交接与保管
对试卷在运送、交接、保管、发放和回收等各个环节要百分之百地做到安全保密,防止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1、试卷的运送。各设区市于9月11日直接到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办公室领取试卷。
2、试卷回收。各设区市于9月17日将试卷袋送回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3、试卷均应派专人专车负责领取和回收,以确保试卷的安全、保密、准确送达并及时回收。
4、试卷的交接与保管。试卷必须按绝密文件要求处理,存放在保密室内,实行两人两把钥匙,并要有专人看管(日夜值班)。试卷的启用、装订,按规定严格办理。
七、考试实施
1、各市、县、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考试期间的一切考务工作,各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至2人,每个考场配备2-3名监考人员。
2、要认真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考务工作要坚持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保证考试工作严肃有序地开展。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于9月15日下午6点起至9月16日考试结束后1小时止。各设区市将值班人员姓名、职务、值班电话于9月14日前报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省统计局从业资格考试值班电话:0791-6262778、6262617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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