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赣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4元,同比增长19.7%。其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使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2918元,同比增长28.25%,工薪收入仍是家庭收入的主体,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60%。
二是个体经营收入增长。随着人们就业观念不断地在改变,人们不再盯着国有、集体单位,而是积极自寻门路,扩大就业渠道,自主经营者增多。今年上半年人均经营性收入达到了646元,同比增长9.31%。
三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投资意识的增强,从而促进了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财产性收入增长迅猛,主要是房租收入的增长,上半年财产性收入人均达到了45元,同比增长13.82%。
四是转移性收入人均为1444元,同比增长6.52%。由于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离退休人员收入的增加,人均养老金的到位,促使转移性收入增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