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食品类价格下降的带动,7月份宜春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月下降0.53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比上涨7.16%,零售价格指数比上月下降0.33%,同比上涨6.74%。
食品类价格比上月下降1.72个百分点。其中干豆及其制品、水产品、菜、干鲜瓜果几类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1.5%、1.97%、4.78%和9.54%。其他方面,93#车用汽油和0#柴油自上月21日全国调价之后一直按照新价格出售,与上月相比,平均价格分别上涨了7.61%和8.18%。15公斤瓶装液化气的均价从上月的7.47元/公斤涨至7.5元/公斤,上涨了0.4%。而本月黄金价格开始回调,上海老凤祥千足金、浙江明牌千足金的价格均回调至前一个月的价格,银饰品的价格则保持稳定。
7月份,宜春市城镇居民收入、支出双双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8.14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工薪收入同比增长0.1%,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15.1%,经营性收入下降86.3%,财产性收入累计增长1.6倍。从收入结构分析,赡养、赠送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增长点。人均消费支出704.82元,同比增长38.4%。酷暑盛夏带动居民消费升温,空调、冰箱、外出旅游成为本季消费增长点,八大类消费与去年同期比较,除医疗保健类支出下降外,其他均呈增长趋势。食品类支出同比增长31.0%,衣着类支出同比增长44.7%,居住类支出同比增长28.9%,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同比增长29.7%,交通和通信支出同比增长24.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同比增长1.1倍,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长92.0%,医疗保健类同比下降36.3%。
(宜春市统计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