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一系列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发展政策的实施,福建省农村消费品市场建设步伐加快,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热点不断涌现,农村消费进入快速发展期,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但由于受农民收入水平、消费环境等因素制约,福建省农村总体消费水平仍较低。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升消费对农村经济的拉动力,必须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注重农村消费潜力开发。
一、农村消费现状
(一)消费总量扩大,消费增速创近年新高
自2002年我国经济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以来,福建省农村经济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农村市场繁荣活跃,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据统计,2007年福建省农村消费品零售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8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增速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增幅为1999年以来最高;2007年全省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0%,拉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6个百分点,贡献率25.7%。
(二)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农民生活质量提升
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加快,福建省绝大部分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生活消费也由生存型向享受型和发展型转变。据统计,2007 年福建省农民恩格尔系数为 46.1%,比1985 年的62.4%回落16.3个百分点,生活达到了小康水平;2007年福建省农民人均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达995.8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24.6%,比2000年提高1.9个百分点。随着农民收入提高以及农村水电、公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农民消费品升级步伐加快,以彩电、洗衣机、电冰箱为标志的“千元级”第二代耐用消费品在农村家庭普及率提高,以汽车为标志的“万元级”第三代耐用消费品也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据统计,2007年末福建省农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彩电115台、洗衣机56.3台、电冰箱50.8台、电脑10.9台,分别比上年增长0.1%、12.8%、10.6%、45.3%;空调机19.9台、微波炉19.6台、家用汽车1.4辆,分别比上年增长36.7%、13.2%和13.8%。
(三)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为了改善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国家加大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建设力度, 2005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以引导城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为主要内容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消费品市场经营条件,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始向广大农村地区推广和渗透。3年来,福建省已累计建成11055个农家店,覆盖了全省90.0%以上的乡镇和60.0%以上的行政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给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安全、舒适、卫生的购物服务,告别了往日“大件商品进县城,日用百货赶圩集,油盐酱醋靠个体”的消费方式,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消费增长。
二、四大因素促进农村消费快速发展
(一)惠农政策效果明显
城乡统筹、以工补农、以城促乡等一系列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宽松条件,特别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流通状况,改变农村消费总体 “不方便、不安全、不实惠”的现状,为拉动农村市场消费提供了新的动力。免征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贫困生助学金制度等,也大大减轻农民负担。近年来,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长期偏低,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国家还制定了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起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促进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也起到重要作用。据统计,2007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467.1元,比上年增长13.1%,增速创近十年来新高。其中,工资性收入2099.9元,比上年增长13.2 %,占人均纯收入的38.4%,比2000年提高5.3个百分点。
(二)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受益增多
2007年伴随着粮油、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国家对农民种粮、养猪等各项补贴更加到位,农民收入显著增加。据调查,2007年下半年福建省生猪饲养每百公斤毛收益(含人工费用)419元,比上半年的298元提高40.8%,比上年同期提高2.4倍。2007年全省农民人均出售农产品收入2161元,比上年增加292元,增长15.6%。其中,因农产品价格提高人均增收242元。
(三)社会保障政策稳步推进释放农村部分购买力
近年来,随着财力的增加,福建省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规范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效。2004年1月,福建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当年75.5万贫困农民领到了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实现了“应保尽保”。2007年又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把年人均收入1000元提高到1200元。截至2007年10月,福建省财政累计投入发放低保资金15.6亿元,低保对象也由74万人增加到78万人。与此同时,农村医疗保险和救助事业稳步推进。2007年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全省有农业人口的79个县(市、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达到2147.0万人,参合率为84.2%,与2006年相比,参合人数增加1165.0万人;人均住院补助1035.73元,比上年提高14.4%,实际补助比例26.5%,提高3.1%。到2007年12月底,全省资助医疗救助对象87.75万人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实施医疗救助1.67万人,发放医疗救助金942.5万元。除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和医疗救助体系外,福建省还率先推行农村保险试点,率先实施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等保障措施。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不但填补了福建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空白,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也使农民分享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增强农民的消费预期。
(四)消费环境改善推动消费提升
2007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22件中有13件涉及到农村的通水、通电、广播、通讯、公路、消费维权等问题。政府重视民生工程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农产品流通加快,农民收入增加,有力地带动了家电等产品在农村的销售。同时,为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维护农民消费权力,近年来,福建省各级部门还相继出台更为严厉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国家政策向农村倾斜,采取了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农村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消费增长加速。但当前农村消费制约因素仍较多,消费水平偏低、消费环境较差、商品流通滞后,与城市居民消费差距不断扩大。
(一) 消费水平偏低,城乡居民消费差距较大
2007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505.4元,比上年增长15.7%;农民人均纯收入5467.1元,比上年增长13.1%;城乡居民收入相差10038.3元,收入比为2.8倍,增速相差2.6个百分点。收入差异导致消费能力的差距和生活质量的悬殊。2007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055.1元,比上年增长12.7%;农民人均消费支出4053.5元,比上年增长12.9%;城乡居民年消费支出相差7001.6元、2.7倍。虽然近几年农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在加快,用于享受型和发展型的消费比重也在不断上升,但与城镇居民比差距仍较大。2007年福建省城镇居民用于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比重达38.8%,而农村居民只有24.6%,相差14.2个百分点。从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看,20世纪90年代初城镇居民就已普及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等,目前在农村尚未大量普及,城乡消费水平相差10多年。
(二)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农村消费份额不断下降
当前福建省城乡市场消费极不平衡,近70.0%的农村人口消费品零售额仅占全省3成多,且市场份额不断萎缩,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不断下降,由1979年的占比73.3%,下降到1988年的56.0%、2007年的33.8%。影响农村消费份额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减少、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城郊周边农村转移城市消费、农民人均购买力低等。
(三)农村零售业欠发达,商品流通不够通畅
零售业进入门槛低,大多数农村个体商业仍是传统的“夫妻店”,经营规模小、层次低、业态单一,经营商品品种只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多数大件物品还得到县城去购买,出现农民购买商品成本高于城市现象,抑制了农民消费欲望。虽然近年来福建省农村也出现了一些专卖店、超市、连锁店等新型的零售业态,但规模较少,产品单一,供需矛盾仍较突出,发挥作用有限。一些大的企业集团也看重农村巨大的消费市场潜力,但由于农村地域广、经营成本高、商品利润薄、农民购买力低,很多大商家和企业集团不愿意到农村开拓市场,造成农村商业流通网点少,经营形式落后,影响了农村市场的拓展和消费潜力的提升。
(四)农村消费环境仍制约消费需求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跟不上消费需求。农村电网网架结构薄弱、供电设备老旧、电能质量较差,很多乡村还未通自来水,基础设施不完善阻碍了家电商品在农村的快速普及。二是农村消费安全问题仍较突出,弱化了农民的消费欲望。随着城市打假力度的不断加强,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转移的迹象更加严重,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消费安全继续制约着农村商品市场的正常发展。三是农村商务服务业发展滞后,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特别是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等。
(五)社会保障有待完善
近年来,福建省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低保政策、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解除了农民的一些后顾之忧。但总体上仍存在社会保障面窄、保障水平低、服务滞后等问题,农民对未来的顾虑仍较多,自我保障意识强,储蓄用于防老养病、子女教育仍是首选,即期消费受限制。同时,受农村传统消费观念影响,多数农民消费仍以“量入为出”为主。
四、促进农村消费增长的政策建议
农村消费潜力巨大,农村商机无限,但提升农村消费并非一蹴而就,而必须多方共同努力,采取配套措施形成合力,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增强消费需求能力。
(一)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在促进农民增收减支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一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扩大优质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积极引导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二是继续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力度,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改善农民工待遇,解决农民工就业、家庭、子女就学等问题。三是加大农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四是减轻农民负担。继续贯彻落实已经实施的农村减负政策,禁止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二)完善流通网络,扩大农民消费
继续加强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大力培育农村新型流通方式,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逐步将连锁经营、代理销售、配送服务等营销方式向广大农村延伸,着力解决农民购物“不方便、不实惠、不安全”之忧。同时,积极鼓励大型超市到农村特别是主要农产品集中地建设基地,促进城乡双向流通,实现产销对接机制,减少流通费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三)调整产品供应结构,适应消费新变化
随着农民收入提高、农村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家电产品如彩电、冰箱、电脑等将在农村广泛普及,农村家电市场商机无限。为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商品市场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农村需求和农民消费的特点,开发生产适合农村和农民消费需求的物美价廉的产品。在品种、规格、性能、式样上,务必讲求经济适用、操作简单,并提供维修、配件等售后服务。
(四)改善消费环境,保证消费安全
继续加强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家电”下乡提供最基本的条件。探索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活跃农村消费市场。继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强农村薄弱地区的监管,发挥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依法严惩制假售假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完善农村商品售后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消费倾向
消费倾向取决于收入预期。目前,农民养老、医疗和子女就学等方面还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农民不敢超前消费。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只有社会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消除顾虑,农民才敢超前消费和放心消费。当前要继续完善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重点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适当提高医疗救助资金标准,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加快农村敬老养老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进入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领域,提升各类福利服务机构层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