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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2008-04-02 09:56:36

  (一)为了解全省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及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统计报表制度是根据国家和江西省统计调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拟订的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三)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由省直有关部门上报;“重点工业企业生产效益情况及月度分析资料”(GB602表)和联网直报企业报表由企业直接上报。联网直报企业报表包括:工业报表中“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B123)、“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B203)和“工业生产与经营预计完成情况表”(B224表),能源报表中“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和“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由联网直报企业网上直报;“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调查方法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自行确定;其他年、定报报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的范围对统计对象进行调查;“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根据相关指标计算和填报。

 

  (四)统计范围:

 

  本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统计范围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但有些报表的统计范围也有不同,各表的统计范围详见“二、报表目录”中的规定。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五)上报要求:

 

  1、“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B305表)、“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B306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减变动原因一览表”(B307表)、“工业增加值”(B401表)、“能源平衡表”(P303-1表、P303-4表)、“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和“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GB801表、GB801-1表)报送汇总表,其他报表均实行超级汇总,报送分企业资料。报送方式分为电子邮件和网上直报,各表报送范围、方式及时间详见“二、报表目录”。

 

  2、本报表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的编码,各设区市应严格按照统一的指标代码、计量单位、文件格式上报。

 

  3、对“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产值同期数填报的规定:对于本期、同期都存在的企业,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填报同期数,而由设区市一级统计局从上年数据库中关联取得,如有重大调整,需作说明,重报同期数,除新建投产企业外,其他企业均不得缺报同期数。使用同期数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对于未按规定报送同期数的企业,只可参与当期工业增加值总量的计算,但不能参与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各地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4、各设区市辖区内企业不含省电力公司的供电企业、江西矿冶局所属工业企业。省电力公司的供电企业由江西省电力公司统一上报;江西矿冶局所属工业企业统计报表上报江西矿冶局,由其核转省统计局一份。江西省电力公司、江西矿冶局的统计报表按照设区市上报时间报送省统计局。

 

  5、省直有关工业厅(局)、集团公司及省经贸委直接管理的行业办公室的全套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及年报资料,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省统计局一份。

 

  (六)变动说明:

 

  1、增加“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B305)季报,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规模以下工业(包括规模以下工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生产单位),报送时间为报告期后20日前,1-12月全年数的报送时间为120日前。

 

  2、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102-103)中的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取消“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其中:生产经营用”和“无形资产”,将“应收帐款净额”改为“应收帐款”。

 

  3、“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B106)增加部分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关注的产品,增加宾栏“附:产品产量”。增加的产品有“棉纺锭/纺纱量”、“气流纺锭/纺纱量”、“棉布织机/布”、“发电设备容量总计/发电量”,水泥熟料的其中项“预分解窑熟料”、“立窑熟料”、“预热器窑熟料”、“湿法窑熟料”、“中空窑熟料”,平板玻璃的其中项“浮法玻璃”、“平拉玻璃”。

 

  4、“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表)取消按上年同期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指标。

 

  5、“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取消“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固定资产本年折旧”、管理费用中“其中:税金”和“劳动、失业保险费”、“营业利润”、“工业中间投入合计”、“全部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提取的福利费”,将“应收账款净额”改为“应收账款”。

 

  6、“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库存、订货”(B203)的各指标增加上年同期数,由需修改上年同期数据的企业填报,其他企业免报。

 

  7、对“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目录”进行适当调整,增加原煤的主要品种、风电、石油制品的主要品种等。

 

  8、“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1)、“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加报规模以上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的月度报表,其他规模以上企业仍执行季报。

 

  9、调整“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填报目录。

 

  10、“园区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GB501表)上报时间提前到2月底前。

 

  112007年年报新增的由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和由于改制、重组、拆分等变更登记的企业要求一次性补报20071-12月分月的当月、累计现价工业总产值,上报时间为415日前,上报方式为电子邮件。

 

  12、本报表制度由江西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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