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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基层说说人口统计

江西统计信息网   2008-06-16 10:47:30

  人口统计是指对人口现象的数量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过程,是一种从“量”的方面去研究人口现象的方法和学问。通过人口统计,可揭示人口发展过程的规律和人口现象的本质。通过人口统计,可以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服务,使人口发展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开展了最原始的“结绳记事”或“贮石记事”统计,从那时起,人口统计便是最主要的统计指标之一。到了奴隶社会,中外王国、君王均十分重视人口统计。人口统计是其它社会和经济统计的基础,是各项统计指标之母,离开了准确的人口统计,其它社会和经济总量指标和人均指标的统计及增减幅度都成了无本之末,无源之水,变得豪无意义;各行各业的规划和发展,离不开人口这个基本点;对各种社会和经济现象分析,最终都不能脱离人口这个相关联指标。所以,加强人口统计是我们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人口统计看似简单,实则比较复杂。如今,我国各地人口流动频繁,人口总量不断增大,不上户口、不销户口和重上户口(同一个人有农村和城市、甲地和乙地双重户口)十分普遍,加上各地住房建设发展迅速,没有编门牌号码、无路无社区归属的人口也大量存在,给人口统计带来很大不便。因此,对搞准人口统计不仅要提高认识,而且要有科学方法和吃苦精神,否则,就不可能搞准人口数量。

 

  但是,目前在基层我们的人口统计还普遍存在基数不准、结构不实现象,存在用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平时就不要现象。

 

  在村一级,由于各村民小组大多无专门人员负责统计,村一级的统计由会计兼任,大多数村人口在一千人以上,多的达五、六千,村会计对本村出生、死亡、娶进、嫁出、迁进、迁出、投亲搭住、外出打工经商等不是很清楚,大多数是在上年的基础上加上自己个人了解到出生、死亡人口;有的村怕今后还会有各类摊派有意瞒报一些不上户口的人口,而有的村由于有土地分红或领取其他各项按人头发放的补贴,又有意不注销死亡人口。另外,在农村很多地方,他们既不按户籍人口,也不理会常住人口统计,只重视和承认“本地人口”即长期住在本村、父母户口在本村(含未上户口的子女),娶进的媳妇(不管上没上户口),对还没迁出的嫁出人口,外村户口,在本地已居住半年以上人口,他们一直不作本村人口统计。因此,在村一级人口统计就不很准确。

 

  在乡镇(街道)一级,大多由村级数字汇总而来,乡镇(街道)所在地这一块,大部分乡镇(街道)干职工、老师、七站八所人员、卫生人员户口在县城的,人又大部分时间住在本乡镇(街道)的,不好统计到哪一块,有的作本乡镇(街道)人口统计,有的不作本辖区人口统计。

 

  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县级政府统计部门人口以当地公安部门的统计为准,少部分以各乡镇(街道)汇总或计生部门的为准。以乡镇(街道)的汇总数为准,存在大量漏统和重登现象,有很大弊端,因为乡镇一级直接以各村汇总得出总人口。但是,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也存在较大漏洞:一是公安部门在乡镇一级专门从事户籍统计的人员人手有限,有的几个乡镇归属一个分局(派出所)管辖,对当年上户销户工作做不过来;二是存在大量的出生娶进不上户、延时上户和死亡、嫁出不销户现象;三是随着各地经济迅速发展,迁出迁入十分频繁,有的基层公安部门掌握不了,来不及统计,使人口统计出现混乱现象。四是有的地方为了提高“城市化率”这一考核指标,人为地把农村人口作为城镇人口统计。因此,很多地方的公安人口统计是在上年的基础上加上千分之八的人口自然增长数作为当年人口数上报,所以,取自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准确度也不高;而计生部门是人口考核的职能部门,人口的数量和结构直接影响他们的政绩,其上报的自然增长率经常低到令以难以置信的程度,其人口数量更是大打折扣。

 

  所以,目前在我国,人口统计困难、人口数量不实普遍存在,证明这一结论正确的例子是: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各省人口与平时报表相差很大;每年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实际自然率都在8‰以上,大多数时候在15‰左右,而报表一般在8‰以内;1998年长江大洪水时,受灾地相当部分乡镇按平时报表发放物资时很多人没有领到物资,一度造成恐慌,上级还以为是有人中饱私囊了,实则是平时大量漏报了人口。

 

  因此,搞好人口统计非常重要且十分紧迫。否则的话,我们就不能准确地分析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真正因果关系,在重大灾害面前因平时人口不准造成误判而影响救灾,甚至引发重大事件。

 

  对于如何搞准人口统计,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夯实人口统计基础

 

  一是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指标设计要科学,不直接设置需要基层普查员分辨的“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基层要“见人就登、见户口就登”,设立相关指标,由上级汇总时剔除重登人口,自动区分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从而避免第五人口那样的大量漏登,从而搞准各地人口基数,为今后10年搞准人口数量打好坚实基础;二是把人口统计作为基层村(居)委会统计的核心指标,也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指标经常核查。

 

  二、相互协调人口统计

 

  在县(市、区)乡(镇、街道)一级,统计、公安、计生、民政在人口统计上相互协调,由县(市、区)政府办出面协调,成立人口统计协调小组,对本辖区内的人口统计作出科学安排,做到口径一致,数出一门,实事求是。以户籍人口统计为基础,以人口普查数据为基数,每季把人口变动情况定期汇总,与民政部门一起核查,修正户籍人口,由统计部门统一汇总,统一上报。

 

  三、搞好人口抽样调查

 

  人口抽样调查是辖区市以上一级政府在人口普查年份以外时修正人口数字的最科学、最有效的方法。每次人口抽样调查都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人口变动情况。在这里,一是人口抽样调查样本的多少和分布要科学合理;二是不能以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作为县乡的考核为指标,一旦以此为考核指标,真实性就大打折扣;三是县(市、区)及以下不能以人口抽样调查去评估本地人口总数(因为样本较小,代表性较差)。

 

  四、科学设置人口考核指标

 

  在我国,考核那个指标,那个指标的真实性就大打折扣。因此,为了使人口数真实可靠,取消人口自然增长率这一考核指标,以计划生育率进行代替,降低城市化率考核分数的权重,增设人口统计准确率这一考核指标。

 

  (万载县统计局:谢明启)


供稿: 宜春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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