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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私营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初探

江西统计信息网   2008-07-07 08:43:33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2007年江西省统计局在全省劳动统计年报会上向各设区市布置了国家新增的城镇私营企业劳动统计年报任务。此次调查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统计方法,1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涵盖,2099人的企业采取10%抽样的办法,对东湖辖区的私营企业职工的收入情况进行摸底。私营企业纳入调查后,东湖区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将会下降,这针对近年来公众比较关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私营企业的用工及薪酬问题质疑,都将会有一个明确的介定。此次抽查了东湖区689户私营企业,根据调查,本文试从发展私营经济的现状、面临问题、对策措施3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开展私营企业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的意义

 

  劳动统计,是我区国民经济统计体系框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现行的劳动统计工作制度中,只包括国有、集体及股份制和港澳台企业,没有涵盖私营单位,无法反映全社会就业人员工资的平均水平。所以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并不意味着大多数普通职工实际收入的增长,从而引起公众对当前工资状况的不满。随着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其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份额日益增大,起到了吸纳社会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而现行劳动工资统计不反映或不能切实地反映私营企业的劳动工资情况。为此,国家统计局决定20073月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私营企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工作。通过这项调查,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了解东湖辖区私营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以及私营企业内部和行业之间职工的收入差距,将为下这一步制定收入政策提供依据。同时能为我区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工资增长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活和劳动经济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东湖区私营企业的基本状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东湖区私营企业在全区的比重逐渐提高,结构趋向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了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等产业体系,发展空间不断拓宽,规模不断壮大,已成为全区经济新的增长点。截止2007年底,我区私营企业发展到689户,从业人员15754人,100人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在300万以上的私营企业有20多家,其中500万以上的有8家,有力推动了全区的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

 

  我区私营企业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占40%以上,住宿餐饮业占20%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18.14%,房地产业占8.2%,行业以传统服务业为主,用工以临时工居多,企业流动性较大,企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层次偏低,吸纳用工和薪酬支付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竞争力不强,私营企业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不高。

 

  三、东湖区私营企业劳动工资统计的主要问题

 

  私营企业是我区国民经济中的一支生力军。虽然它起步晚,基础差,但发展的速度快。私企吸纳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支持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成为社会稳定的一个积极因素。随着东湖区私营企业产业的提升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劳动报酬亦呈逐年上升趋势。然而,私营企业在分配机制上的裂痕正在显现,影响私营企业劳动工资统计的报送质量不高。私营企业的劳动报酬与城镇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比,职工的工资偏低,被调查私营企业在岗职工的人均工资只有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59%。一方面说明东湖区私营企业的整体质量和效益不高,另一方面也说明私营企业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工资收入的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1、人员不稳定,经营地址变化频繁。有的私营企业属于季节性用工,在建筑行业大多采取先预付少量生活费,到工程完成时才算给职工工资。还有的所雇佣的员工在完成劳动任务后又被解除了合同,这一块工人的劳动工资常常被忽略统计。由于私营企业人员的不稳定性,经营地址经常更换,有的私营企业没有企业明细帐和资产表,导致劳动工资统计的不确定性。解决私营企业劳动工资统计的关键是理顺私营企业劳动工资统计上报渠道和建立统计报送制度。

 

  2、工资结构不完善、发放随意性较大。工资发放尚未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这是私营企业在劳资分配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抽查的私营企业中,有50%以上企业在人事管理上还处于比较混乱的阶段,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规定。主要体现在一些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中,市场营销的地域范围和渠道很窄,经营的品种单一。这些企业的管理基本上停留在经验阶段,不规范、不完善,未能科学化、制度化,人力资源匮乏,人才素质普遍低下,薪水的多少,何时加薪、加多少等都存在随意性。工资统计报表也存在随意性,导致私营企业的劳动工资水平从整体上增速不快。

 

  3、员工间的薪水落差大,行业利润差距也大。私营企业薪水发放的随意性,使普通员工与管理阶层之间的收入差别呈现扩大化。有的管理层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56倍。在有些行业,有的实际相差10倍以上并呈进一步扩大趋势。在收益分配上搞平均主义不足取,但差别过于悬殊,难免会影响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企业行业利润差距也大,房地产业高于其他行业,商业餐饮业资本规模不大,技术含量较低,而且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低。

 

  4、劳资构成产生变化,由单一化趋向多样化。私营企业初创时期劳资的计取方式极为单一,就是基本工资加奖金。随着私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劳资的构成出现了多样化,体现在求职者的身份各异使劳资分配更趋个性化。在近几年东湖区私营企业新增的从业人员中,城镇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就占了近30%。由于从业人员的身份各异,要求不一,迫使薪水计取方式不得不采取多样化。既有拿计件工资制的,又有拿年薪制的,还有按承包合同领取报酬的等等,导致私营企业的劳动工资统计出现漏洞。

 

  5、认识不够,统计劳动关系没有理顺。私营企业对普通员工的社保福利待遇不尽到位。许多私营企业并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职工长远的切身利益考虑不多,社保政策不尽到位。目前,东湖区私营企业社保覆盖率尚未达到40%,特别是在一些人数不多的小企业,几乎是盲区。规模大中企业有80%仅为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参加其他社会保险。东湖区私营企业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200多家,为部分职工缴纳养老费的企业100多家,二者合计占了近半。私营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既损害了职工合法利益,也制约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对策建议

 

  1、制定出台规范私营企业劳资工作的政策法规。就当前来说,要依据现阶段党的分配政策,结合私营企业的经营特点,按市场化运作,立足于促进私营企业劳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兼顾方方面面利益,抓紧制定相应的政策或法规,使私营企业劳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在私营企业中积极试行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部门要督促私营企业与职工签订劳资关系合同,切实承担起维护员工权益的责任。私营企业员工包括经营管理者的劳动报酬必须与效益挂钩,既要贯彻多劳多得,又要体现兼顾公平,切实把私营企业劳资工作纳入正常管理轨道。

 

  3、督促私营企业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私营企业整体素质还不够高,私营企业劳资关系不协调现象,劳动关系不平等造成的劳资利益分配不公正的现象,必须要依靠强有力的管理依法介入才能打破。对此,私营企业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国家和政府必须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督促私营企业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监管。

 

  4、加大对劳动社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覆盖私营企业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私营企业的用工和薪酬支付行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等情况,调整、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机制,切实保证职工的收入随经济效益提升而增加,让职工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5、发展私营企业,提高职工的劳动报酬。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行业结构优化。积极发展需求潜力大的产业。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


供稿: 南昌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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