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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江西统计信息网   2008-07-21 08:35:07

  统计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基层统计是统计数据的源头,是数据质量的基石。其数据质量直接影响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关系统计事业生命,关系着党和政府各项决策、政策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对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执政能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促进各级各部门科学管理、正确决策,加快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贯彻落实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要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给予大力支持。要注意听取统计部门工作汇报,实实在在地关心、支持统计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把统计部门作为科学决策的智囊团、参谋部,紧紧依靠统计部门提供的科学准确的数据指挥决策经济工作。要重视统计成果的运用,分析问题要用数字来说话,实施决策要有数字作依据,衡量和检验成果要用数字作证明。

 

  二、推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夯实统计基础

 

  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是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起点,是统计数据的源头。依法搞准统计数据,对实施好我省政府出台的六项考核评价体系,正确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正确评价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按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六有、六化”标准(“六有”即有一个统计站、有一名行政或事业编制的干部、有一名专职统计人员、有一台电脑设备、有一个办公场地、有一点必不可少的业务经费;“六化”即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信息网络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报表规范化、统计资料档案化、主要指标台帐化),建立健全基层统计网络。乡镇(街道)一级必须配备专职首席统计员1名及兼职辅助统计员1-2名,履行综合统计职能,管理辖区内的统计事务。首席统计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随意调整变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变动的,必须征得当地统计部门的同意,并按原程序重新选配。要加强对首席统计员和辅助统计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素质培养,提高统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和首席统计员考核考评制度,建立一支品德优良、精通业务、工作扎实的高素质基层统计队伍。

 

  三、强化部门统计,构建政府统计信息交流平台      

 

  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和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并促进部门统计开展工作,有效整合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资源,建立管理规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政府统计信息交流平台。市、县各行政、事业、企业和中央、省驻饶单位要根据管理职能和应承担的统计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统计工作的领导,要参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六有、六化”标准,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1名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持证上岗。要加快本部门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部门统计信息网络和各类统计数据库,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原始记录,保证数出有据,严格执行部门统计报表报送、数据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强对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抓好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和备案管理。

 

  四、加强企业统计,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建设

 

  企业统计工作是对企业实行科学管理,监督整个企业活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制定政策和计划的主要依据。所有企业都应按照《江西省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05]61号)文件要求,加强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政府统计报表制度,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建立健全原始统计记录和电子统计台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及房地产企业都要依照《统计法》的规定设立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各企业应保证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必备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积极支持统计人员参加有关统计工作会议和接受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为统计人员提高素质创造条件。各企业应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统计信息库和信息交换平台,配备相应的数据传输工具,做到常规报表用计算机处理,提高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以满足统计信息联网直报的需要。

 

  五、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统计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统计经费保障机制,认真研究并及时帮助统计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所需工作经费专项列入普查实施年份本级财政预算,并统筹安排常规性统计调查、临时一次性专项调查所需工作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支持统计工作,切实改善本部门本单位统计人员的工作条件。

 

  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司法行政部门应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当地全民普法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统计法,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各级政府统计机构是统计执法的主体,要定期开展统计巡查、统计监审和统计执法检查,把“不进假数”、“不出假数”作为统计工作的最高目标,要严格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实行行政问责制,依法追究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上饶市统计局  肖浪章)

 


供稿: 上饶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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