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普查制度规定,全国性大型普查如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十年要开展三项四次,周期长,频率高。普查数据的质量好坏决定着普查工作的成败,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普查数据质量。历次普查暴露出来乡镇统计工作不少问题,急需引起大家的重视,特别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即,否则势必影响第二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目前,乡镇统计机构建设与担负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人员素质与统计数据质量要求还存在差距,因此加强乡镇统计工作已迫在眉睫。
一、从普查的角度看乡镇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领导对普查工作重视不够,普查必须经费难以保障。乡镇存在工作繁杂,事情多,主要领导对乡镇统计不够重视,乡镇统计工作职能难以发挥,有的领导甚至认为普查是国家的事,上面的事,与本乡镇的经济发展与考核没有直接的关系,若还要花去本乡镇一、二万元钱,很不情愿,造成普查无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难以开展。
2、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专业培训和指导难以确保。作为最基层普查工作的组织者和业务指导者,乡镇统计人员因兼职过多,参加县以上统计部门组织的培训较少,或没有时间参加,也无暇自身钻研统计业务知识,一遇普查工作任务时,少数乡镇也是求于形式,走过场,而普查工作业务性强,技术标准要求高,没有一定业务素质的乡镇统计人员组织协调并加以指导,普查工作难以完成,普查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3、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制度难以执行。乡镇、村统计人员是各项普查工作的主力军,乡镇、村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又是乡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记录和原始凭证。但由于现行统计管理体制等深层次原因,统计基础建设弱化,乡镇统计管理不规范,加上乡镇领导升迁调动,统计人员更换频繁,造成乡镇、村统计报表、统计台帐不全,少数乡镇、村因人员变动,未履行移交手续,还造成统计报表、统计台帐丢失情况,普查中涉及一些与平时报表和台帐有关联的指标,也难以作比较分析,出现数出多门或数出无据的现象。
4、普查对象支持配合不力,统计数据难以收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普查指标不断增加,普查要求也越来越高,普查对象支持配合力度明显降低,这也给各项普查工作带来了难度,一定的影响。少数企业,特别是个体和私营企业因怕统计报表反映真实情况,有关单位会增加企业的税负和收费,存在瞒报、虚报、不报的现象,影响了普查资料的收集和数据的真实反映。
5、上级统计部门对县以下统计工作支持不够,统计网络难以健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通知》,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农村税改后,乡镇财政收支和管理更加规范,上级统计部门又没有普查经费下来,乡镇本身经费有限,如果要额外挤出部分经费来搞普查是不太现实。在现行普查制度执行中,因为普查经费没着落,乡镇统计队伍网络松而散,有的甚至是统计人员单打独斗,普查也如日常统计工作一样,敷衍了事,加上平时任务重,兼职多,致使普查工作质量得不到应有保证。
二、从普查的角度看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必要性
1、从《统计法》的要求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周期性的普查制度。周期性普查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所需要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第二十四条对乡镇统计人员的职责中规定“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在经费、统计基础建设等方面要加强乡镇的统计工作。
2、从普查的目的来看。不管是人口普查、农业普查还是经济普查,都是为了全面、准确地搞准我国的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乡镇是普查工作最前沿,没有什么普查工作不涉及乡镇,所以没有乡镇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是无法圆满完成的。
3、从普查数据的质量要求来看。任何普查都有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如果超出了控制标准,普查工作就是失败的。从历次普查来看,凡是乡镇领导重视,有经费保障,加上乡镇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高,该乡镇的普查工作就一定完成较好,数据质量也较高,普查工作就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从普查的角度看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紧迫性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届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乡镇政府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所以加强乡镇政府统计工作尤其紧迫和重要。
1、切实提高乡镇领导对统计工作认识,确保统计队伍的稳定。乡镇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开展县域统计的基础,县委、县政府要出台切实可行的乡镇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提高乡镇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从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统计员必须持证上岗,基层统计人员的变动,必须征得县级统计主管部门的同意,确保乡镇统计队伍的稳定性和统计工作的连续性。
2、切实加强乡镇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乡镇统计队伍素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统计专业知识培训,统计法制培训,统计职业道德培训,通过培训扩大统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提高乡镇统计人员素质,增强统计人员在乡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统计人员能胜任各种统计调查工作,大型普查中能担任本级普查业务骨干重任。
3、尽快实现乡镇统计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对统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从统计报表指标复杂化,还是从报表的趋势上看,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是必然趋势,目前乡镇统计人员完成报表工作基本上还是采用“手工作业”的原始方法,其及时性、准确性等方面受到很大限制,建议县政府在县财政经费中给乡镇配备一台微机,同时加强乡镇统计人员计算机知识学习,采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
4、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改进统计调查方式,减轻乡镇的负担。要建立能兼顾各级政府使用的统计调查制度,改进统计调查方式,简化统计调查项目,减少理论性太强的调查内容,指标设计要通俗,切实减轻乡镇统计工作的负担,使乡镇统计人员有时间有精力有兴趣深入进行对统计资料的分析和利用,为乡镇党委和政府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提高统计地位。
5、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把县级统计局纳入垂直管理体系。改革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计管理体制,建议实行省级统计部门对市县统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即实行“一垂三统”,实行编制人员、经费、工作任务统一配置,乡镇统计工作站作为县级统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乡镇统计人员的编制、经费等收归县统计局管理,干部由上级统计局任免,这样统计工作才有独立性,确保普查数据准确、真实,提高各级统计部门的抗干扰能力。(梅慧芳)